交通违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但往往在生活中常有发生,后果有轻有重,自己都知道因何被罚,后果将是如何。
假如,你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被抄告所属单位,连自己单位的领导都知道了;或者因为你交通违法导致单位评不了“文明单位”,你还能继续无所谓的态度吗?
单位的同事知道了你因为骑电动车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被通报到了单位。你的面子还挂得住吗?
模范带头作用
当前,盐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精神,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实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承诺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文明意识,逐一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当前,我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经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时期,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承诺:
一、文明驾车。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超 速超限、不随意变道加塞、不乱鸣喇叭、不车窗抛物、不乱停 乱放,礼让斑马线,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二、文明骑车。骑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 动车道、不停车越线,骑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
三、文明行走。行人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 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过马 路走斑马线。
四、文明守护。践行“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文明 交通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现不文明交 通行为主动劝导,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和守护者。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一抄告对象
1、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
2、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
二抄告行为
1、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超限、实线变道、乱鸣笛、车窗抛物、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2、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停车越线、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3、行人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翻越护栏、斜穿马路;
违法行为采集方式为交警在执勤过程现场查获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罚的。
三抄告流程
(一)实名处罚
在事故处理、交警现场执法过程中对上述违法进行做到实名处罚。
(二)精准核对
每15天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数据从综合平台导出,并与市人社部门对接,精准核对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梳理出需抄告人员信息。
(三)全面抄告
对公职人员因违反承诺出现交通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所在单位,并抄告同级文明办;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视情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同一单位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频率高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公职人员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对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劝导,共建共创文明交通。
从7月开始
个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受到处罚
还将被抄告至所在单位
还会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抄告制度
对交通参与者
尤其是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国家工作人员
进行规范和引导
在盐城形成文明交通的好风气
为大力倡导交通文明行为
提升盐城文明交通形象
说到底是为了盐城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着想
多举措整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只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把文明交通意识、行为传递给大家
真正把盐城打造成
安全畅通、美丽幸福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