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京杭运河江苏段全长687公里,流经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8个地级市,是中国京杭运河里程最长、货运量、货物周转量最大、文化遗存最多、保存状况综合利用最好的区段。
为进一步保护好黄金水道,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有关规定,日前公开发布《加强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监管要求的通告》。
《通告》规定,2020年9月1日起,不能满足生活污水“零排放”要求的船舶,不得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应配合交通综合执法(地方海事)检查站(点)执法检查,按要求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术整改,确保生活污水送交上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对所属船舶不能满足生活污水储存和送交上岸要求的,应当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设施。
《通告》要求,京杭运河沿线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应当免费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对未按规定送交的,不得为其进行装卸作业。有关船闸管理单位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或未按规定送交生活污水的船舶,不予办理登记过闸。交通综合执法(地方海事)机构将依法对未按本通告要求执行的相关单位、船舶实施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通讯员/美苏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