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民房作为赌场,向赌客“放贷”渔利,并用暴力、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赌债,7月9日,通州法院在通州区看守所驻所法庭内依法审理了这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017年以来,被告人曹某等人以开设赌场或在赌场中“放贷”为主要收入来源,并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
经查,2017年以来,被告人曹某为抽头渔利,在石港镇、刘桥镇等地村民住处,组织他人用长牌“子午头”或“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在被告人曹某的安排下,被告人曹某平负责租用赌博场地、抽头渔利,被告人张某、王某等人负责接送赌徒及望风,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通过上述方法开设赌场9次,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80万元,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8.1万元。期间,被告人曹某、张某、王某等人为索要放贷的赌债,多次采用电棍电击、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寻衅滋事,甚至非法拘禁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天,公诉机关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