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21日14时,7月11日以来的强降雨造成南京、徐州、苏州、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等地32.7万人受灾,4428人紧急转移安置,徐州、连云港、宿迁等地,多是水稻、玉米、大豆、果园等农作物受淹;房屋倒塌40余间、严重损坏30余间、一般损坏540余间,主要集中在南京、徐州、连云港、宿迁等地。
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全省受灾情况,对当前救灾救助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地保持高度警惕,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物资保障力度;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灾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细化应对措施,强化部门配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避灾转移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开展会商,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灾情趋势分析研判;当可能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果断疏散转移群众,加强人员转移安置后的安全管理;关心关爱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
加强应急值守,准确掌握灾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畅通灾情报送渠道;按照灾情统计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灾情,防止谎报、瞒报、漏报、迟报;及时查灾核灾,全面准确掌握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灾情况。
加强应急处置,保障群众生活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灾害救助职能,抓紧采购补充救灾必需的物资装备,保证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安排救灾款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卫生防疫措施;扎实做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核准重建补助对象,协调保险部门及时理赔,筹措重建资金,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