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为加快江苏农业品牌建设,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今天(28日)解读发布《江苏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并将于8月2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梳理后发现,规则严明的《目录制度》不仅将成为全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新指南,而且知名度高,品质上乘也将成为全国消费者来苏旅游消费的新攻略。
据了解,此次制定出台的《目录制度》明确从今年到2022年,每年征集推选100个左右的江苏农业品牌,征集推选范围包括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类别的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并对征集推选的主体条件、品牌条件、产品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
(1)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内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至少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称号之一;
(2)申报品牌应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且商标注册人为品牌持有者;拥有鲜明的品牌标志、标识语等;
(3)产品质量高,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产品质量抽检合格,产品效益好;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录制度》同时设立了5条优先征集项和4条不予征集项,考虑到区域公用品牌的特殊性,对公用品牌单独进行征集推选。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此次《目录制度》的发布,在原有品牌目录制度基础上进行了诸多完善,旨在进一步摸清家底,研究制定江苏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并明确了目录品牌的管理、推介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以引领全省农业品牌做大做强;进而推动江苏更多的优质品牌迅速进入全国"大舞台"进行展示展销。对江苏农业发展而言,《目录制度》的发布既能树标准立规范引领全省农业品牌做大做强,塑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强势农业品牌;而且还能通过打响江苏农业品牌,为全国的消费者提供农产品消费参考。
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黄非介绍,《目录制度》明确了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的扶持、推介与保护,如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规划指导、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入选省级目录的品牌及相关主体给予大力扶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和专利权等质押贷款;优先组织并支持目录品牌参展省级及以上农业展会等活动;加强与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流通销售渠道的合作,促进品牌产品与市场紧密对接等,不断提升江苏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郝朦 史博文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