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印发通知,从场地建设、服务标准等方面对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具体任务,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关于深入推进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围绕“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落实落细帮办代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八个方面对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要求。
在“硬件”方面,通知提出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一个中心对外”,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相关站所原则上不得在为民服务中心之外设立服务大厅、受理业务。未能进驻的有关站所要通过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或委托接件受理等方式,做到“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机制,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将并行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全科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办理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可设置1-2个综合窗口,实行AB岗制度,确保服务“不断档”。以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延伸,探索市场化模式在银行网点、地铁站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布设自助终端,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
“软件”方面,通知明确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一体化。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应用全面入驻江苏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探索开设旗舰店,实现基层服务事项更多“网上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各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合系统功能、共享政务数据,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通知还强调,要落实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的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在各类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线下评价器或线上评价二维码,引导办事人积极参与政务服务评价。要把在基层平台发布的所有政务事项和相关服务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实现事项设立、应用上线、办件服务、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的全流程评价,均可进行星级评定或评论。严格执行“差评”核实整改的闭环管理,及时亮晒“好差评”结果,实现“好差评”联动反馈100%、“差评”核实整改100%、整改回访100%。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贺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