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通报涉老审判:近五年高龄离婚案件增多

2020年10月23日 10:45:3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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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让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不仅是家事,也是全社会的大事。重阳节到来之际,今天,江苏高院对我省法院2016年至2020年涉老审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近年来,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诈骗案件多发,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健康长寿等方面的心理需求,职业化、团伙化骗取老年人钱财。对此,江苏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犯罪行为。

  司法实践中,把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案件简称为涉老案件。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江苏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老一审民事、刑事案件520986件。从年龄层次来看,60-70岁老人参与诉讼比例较高,约74.89%。

  从司法大数据反映的情况来看,江苏省内13个地区涉老案件数量较为均衡,与总体案件体量大致相当。民事案件中,涉老案件主要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近年来,因网络购物、投资理财引发的涉老纠纷逐渐涌现,高龄离婚案件亦逐渐增多。

  刑事案件中,老年人犯罪所涉罪名主要是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等;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刑事案件所涉罪名主要为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近年来,随着犯罪智能化、网络化,老年人往往难以识破骗局,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诈骗案件多发。

  特别是,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健康长寿、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心理需求,职业化、团伙化骗取老年人钱财,往往涉及较多老年被害人,影响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如“爱晚系”集资诈骗案中,曹某某以“养老服务”为幌子,在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天津等18个省、市成立多家公司,虚构养老投资、服务项目,主要以老年人为对象骗取钱财,最终造成5万余人46亿余元本金未能归还。

  2016年5月起,江苏高院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四年多来,江苏法院在离婚、继承、赡养、隔代探望等家事纠纷中,注重对老年群体的特殊利益保护和精神关爱。对于涉及老年人受家暴的案件,依法、及时、高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维护老年群体切身权益,优先、高效审结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维权案件。

  法院从严从重处罚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注重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此外,江苏法院还加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罚力度,要求被告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发布消费警示,将惩治、震慑和预防相结合,营造震慑打击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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