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日,南京城管执法队员们全部奋战在一线指导居民、商家、企业等进行正确分类,对于拒不分类的也进行严格处罚。
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执法人员7点起全员上岗,巡查垃圾分类工作。当巡查至棉鞋营南无名巷巷口某餐馆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当场教育当事人,要求分类投放。
执法人员再次回头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且认识不到位,依据《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当场被处罚 30 元。当事人在处罚后,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将案例并发各社区,结合宣传工作进一步普法,号召辖区所有群众“垃圾分一分、生活美十分”。
溧水区城管局环卫中队对辖区餐饮企业餐厨处置进行检查时发现,聚红盛餐饮企业为能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分类,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六合城管龙池中队等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小区等地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