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地铁10号线的绿博园站,站内布置了很多关于《江苏生态文明20条》的宣传。其中有一条特意提到了“个人电音不外放”。像个人电音外放的情况在地铁上确实存在,一些乘客会在地铁上看视频或者外放打游戏。给其他人造成了一些困扰。
有乘客表示:“下班的时候很累,9点多本来想休息一下,但是声音太大了。他在外放看视频。”有的时候也许会干扰别人工作,我有次在接客户电话的时候,旁边有一个人在外放他的视频,声音很大,打电话的声音就听不到。”
针对电子设备外放的情况,很多城市在相关条例中开始明文禁止。例如,10.1正式实施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乘客在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最高可处200元罚款。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新增了针对电子设备外放的禁止条款,不过未明确相关惩罚措施。
在江苏南京、苏州、无锡等地,虽然当地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禁止这一行为,但是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地铁工作人员也会对外放的乘客及时劝阻。尤其是在一些离主城区较远、路线较长、中老年乘客较多的地铁上。
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杜晶告诉记者:“首先我们车站的语音广播系统会提醒乘客,同时我们地铁保护办的执法人员,会联合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在各个车站滚动式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会积极和乘客互动,劝止不文明行动。”
另一方面,广场舞音乐,也是电子设备外放扰民的一个普遍现象。目前,在南京、苏州等地的一些广场,已经安装了“智慧广场舞系统”。市民通过手机软件可以预约场地和歌曲。和传统音箱不同的是,智慧系统将声音的传播范围控制在正前方30°夹角内,两侧音量随角度扩大而递减,这样大幅度降低了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各地广场舞协会积极鼓励市民,佩戴耳麦跳舞或者将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内。
专家表示,在完善相关法律,加强有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让不外放、不扰民,成为一种文明共识。如果每个市民都从我做起,同时去及时提醒他人,形成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一起行动的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主任、研究员郭红燕表示:“在公众场所,我们选取了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这只是一个行为,但这个行为践行的过程中,会提示公众在公众场所收敛自己的行为,不要影响到别人,这样就会延伸出一些其他好的行为。”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表示朱晓东:“生态文明20条,其实就是培育我们公众、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生态文明的认知,从我们生活点滴、细节做起来。”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吴伊端、史哲铭、徐授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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