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或其他交通工具
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
不仅要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还要深入调查车辆所属企业经营者、管理者
对没有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
公安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
依法追究企业经营者、管理者
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近日
无锡交警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着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2020年10月14日,惠山区堰玉路石洲路路口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追尾二轮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重型自卸货车直挺挺地追尾了前方正在等待绿灯放行的摩托车,导致了悲剧发生,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对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发现重型自卸货车制动检测不合格且超载上道路行驶是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
1、涉事企业拥有33辆专业运输车辆挂靠经营,长期存在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并且被城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处罚超30次。
2、企业所属车辆事故发生率远高于平均水平,2019年5月,该公司一挂靠车辆也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肇事车辆同样存在严重超载,闯黄灯等违法行为。
3、该公司车辆私聘乱雇驾驶人现象严重。
4、公司管理台账混乱,对驾驶人行车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
5、公司车辆动态监管员未取得上岗证,未做到24小时值守。
6、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不健全,对车辆是否超载没有任何管理。
针对以上情况,交警部门在固定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对涉事企业法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并于11月12日对实际负责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
无锡交警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要求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安全风险防控
督促相关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
无锡交警将进一步会同
交通运管、应急管理、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
在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源头监管、执法管理
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同步发力
充分运用社会曝光、约谈警示、信用考核
联合惩戒、违法处罚等监管手段
对涉及渣土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
依法从重从严追究
企业法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