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湿地资源推进太湖治理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2月07日 13:39:1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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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月7日获悉,《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日前正式出台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无锡市首部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将对环太湖湖滨湿地保护恢复,改善太湖水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无锡市湿地资源丰富,湿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近22%,湿地生态功能直接影响到太湖治理。近年来,全市围绕“太湖治理”这一核心,大力推进湿地建设和保护修复,逐步形成了健康动态的湿地生态系统,对环太湖湖滨湿地保护恢复,改善太湖水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建成3个国家湿地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26个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修复覆盖全市域,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2%。

  为加强湿地保护推进太湖治理,无锡市于2019年启动湿地地方立法调研工作,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湿地保护纳入立法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条例》起草,经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湿地管理机构及湿地保护专家的意见,并在市司法局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下进行多次论证和修改,最后形成送审稿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

  据记者了解,5月1日即将实施的这部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方式、湿地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与附则。《条例》明确法律适用的湿地定义;明确湿地保护遵循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的原则;明确了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对湿地保护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针对无锡本土湿地特色,进行制度设计,将小微湿地保护纳入湿地保护体系;强调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划定湿地鸟类栖息地;明确湿地修复原则和措施,规定遭人为破坏的湿地无法原地原样修复的,可以进行异地替代性修复;设立每年四月的第三周为无锡市湿地保护宣传周。

  这部《条例》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无锡市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道路,从地方湿地保护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使市域湿地保护有法可依,必将有力促进太湖治理工作。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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