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好案”的同时“快办案”,成为当下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法院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试点法院,抓住机遇,大胆探索,积极打造“提速工程”。2020年,张家港市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位居苏州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五。
管理升级 审判流程“转起来”
据了解,张家港市法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流程节点,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履行保证审判质量效率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案、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的监督,促进审判效率提升。
“强化审限意识,严格审限责任,将审限变更作为审判监督管理的重点事项,让案件审理‘提档加速’。”张家港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劼纯强调。审限变更是影响案件审理天数的重要因素之一。张家港法院加强对审限变更申请的实质性审核,由分管领导对案件延长审限、审限暂停等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严格审限变更管理。
为推动案件快审快结,该院加强当庭宣判力度,将速裁案件的当庭宣判率纳入考核指标中,同时将庭后2个月未结案件作为审判质量效率指标通报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承办法官加快结案进程。
“在程序转换方面,我院密切关注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依法严格‘简转普’‘小转普’程序转换,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在提高审判效率方面的优势作用,有效降低平均审理天数。”审管办主任林操场介绍。
鞭打“慢牛” 后进者“赶上来”
降低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打造“提速工程”,既要整体把握,又要局部突破。张家港法院在关注案件高效办结的同时,持续关注弱项指标群体。
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定期通报超9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和超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情况,同时查找各部门弱项指标,其中对效率指标落后的重点人员、重点案件及时通报提醒。“通过弱项指标通报,一方面帮助各业务庭查找问题,鞭策后进,另一方面在‘办好案’的基础上实现‘快办案’,形成各部门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强势劲头。”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清泉表示。
“对于弱项指标所涉人员,我们要求部门负责人及时予以谈话提醒,并将谈话情况、整改方案提交审判管理办公室。”林操场告诉记者,“我们对已通报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如弱项指标仍没有优化提升,则向该部门分管领导通报,由该部门分管领导对该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压实责任,倒逼整改。”
优化机制 简案快审“跑起来”
为推动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张家港法院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江苏省首家刑事速裁法庭,利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集中办公的优势推进“一站式”刑事速裁机制,运用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无纸化办案。2020年该院“一站式”办理刑事速裁案件908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76天。
作为小额诉讼程序改革的试点法庭,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实施“四一三化”改革,打造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新范式,通过办案流程“四个一”即诉讼权利一次告知、本地应诉一律直接送达、调解庭审一次结案、判决一律当庭宣判送达当日报结,审判范式“三化”即案件审理类型化、难易庭审样板化、简式文书模板化,实现小额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得益于此,凤凰法庭平均审理天数由原来的38.65天缩短至20.47天,案件审理不断提速。金港法庭“两简化、三提升”完善简易程序改革,通过简化庭审、简化法律文书、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提升当庭宣判率、提升有效送达率,案件审理效率提高29.27%。
目前,张家港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探索适用“门诊式快审+当庭宣判+简化文书”模式。据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朱二广介绍,该庭对简易案件进行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连审,在不减损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庭审时间压缩至30分钟,对简单案件一律进行当庭宣判。同时设计要素式、令状式法律文书,简化内容,目前80%的文书得到简化,平均制作时间缩短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