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记者今天(3月18日)获悉,江苏已启动2021年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省审计厅将组织对45名地区和单位省管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占比84%。同时,对11个地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30名地方党政和省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党政同审”。
一直以来,江苏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积极探索改进审计方式方法,通过前移监督关口,统筹项目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审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一是规范审计工作流程。2020年,省审计厅进一步明确了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办文流程、质量管控、审计整改等要求,规范了审计文书格式,有力推动了项目质量的提升。二是印发年度分类别审计工作方案。每年年初组织研究制定地方党政、省级部门单位、省属企业等各类别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有效落实统一方案、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理制度、统一问题定性处理原则、统一项目审理标准的“五统一”要求,确保项目严格按规范实施。三是客观审慎进行审计评价。2019年省审计厅出台《在审计工作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严格把握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容错情形,依程序进行容错免责处理,鼓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四是持续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2020年召开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出台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方法,积极实行网上“挂销号”,以整改倒逼审计质量。
今年,江苏将继续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和工作水平。目前,地方党政、省级部门等6个审计工作方案已陆续印发,部分项目已经开始实施,全部项目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郭艺 通讯员/饶晓云 黄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