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
海陵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卢弘同志为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谭忠同志为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
袁恺宁同志为海陵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昱安同志为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昊同志为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环震同志为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荣华同志为海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玮同志为海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葛中国同志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夏洪根同志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缪翔同志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维辰同志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环震同志海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虹同志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秀芳同志海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亚莉同志海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