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首部全国性流域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近一个月来,江苏省各地持续开展巡江、普法等活动,督促老百姓将十年禁渔、保护长江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连日来,长航南通公安多次开展“争当护江表率”活动,普法人员向过往船民发放理论宣传资料,讲解《长江保护法》的亮点和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并强调了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尤可乐说:“长航南通分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力维护《长江保护法》的法律权威,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大保护’系统性治理格局。”
南通如皋与苏州张家港遥遥相对,江水上游是泰州靖江,下游是南通通州。分属不同的地级市,签订了长江的共管协议,通力合作、携手禁渔。
如皋农林水利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倪玉堂表示:“每个月结合这个长江水政执法,包括这个采砂船、把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置,每个月搞一次联合执法,每周在交界水域的至少也巡查一到两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且实行首问负责制。”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太仓市公安局等部门在浏河华东水产品交易中心市场,联合举办《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活动以案示警,将太仓市近年来查处的多个涉渔违法案件以展板形式图文并茂地展现,同时配合工作人员解说剖析,让商户和群众意识到非法捕捞的严重性。
市民穆女士告诉记者:“垂钓那些感觉也不是很大的问题,但是法律规定在长江这个地方是肯定不可以的,就要跟其他的朋友互相告知一下。”
江阴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以长江刀鲚及制品为重点的非法捕捞、售卖专项整治行动。到4月30日前,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刀鲚及制品的水产市场、餐饮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全覆盖、滚动式检查,要求使用海刀的相关票证必须齐全,同时在菜单上注明品种及产地信息。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科长姚立表示:“一些餐饮店在线上进行销售的时候,线上的一些宣传广告也要按照要求标明品种和产地,同时不能含有虚假的内容,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昕 南通台 如皋台 江阴台 太仓台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