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记者今天获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规划、统筹安排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提出,要全面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项目、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项目、生态遥感及生物监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实验室标准化项目建设,加强“质量链”工程建设以及大数据应用基础项目建设,并重点加强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管理,围绕建设规划、工作清单、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要求。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以问题为导向,满足发展所需、回应民生所盼,对遴选的12个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提出要按照计划要求,开拓创新,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提升监测研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比如,针对当前日益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方案》在往年农村环境例行监测、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开展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农村黑臭水体监测以及规模化养殖场自行监测工作。针对污染源监测部分,《方案》增加了工业园区专项监测;针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部分,增加了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试点监测和海洋微塑料监测等内容。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