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促销活动中经营者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了经营者采取有奖销售、价格促销等方式进行促销应遵守的规范,并对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今天,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就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人员在对张家港南丰镇某大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大厅正在进行酒类促销活动,并张贴有两张宣传广告页,印有这样的字样:
1、凡进店转发广告到微信好友,可免费领取价值98元的古井镇私藏酒一瓶!注:(限每人领一次)450ml。2、可享受:只需100元即可购生态原浆酒一箱(6瓶)原价888元。3、凡在活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我们以十倍赔偿。
经了解,当事人受安徽某酒厂授权委托在张家港地区销售该酒品。且当事人无法现场提供上述宣传中所称的价值98元的古井镇私藏酒及原价888元的生态原浆酒的价格依据。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8日,在我市某超市开展促销活动时,每箱窖藏原浆(6瓶/箱)(标注原价888元)的销售价格为100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在对南丰镇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正在开展“春节大活动”,在该超市进门堆垛处有安徽皖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500ml,酒精度:52%vol的洞藏原浆酒以及安徽皖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500ml,酒精度:42%vol的洞藏原浆酒。
在酒品上贴有促销标签,写有“春节大活动 52° 原价54/并 现价54元/并送2并 卖2并并4并 等于1箱哦”及“春节大活动 42度 原价每并52元 现价大促销52元/并送2并”的字样。
并且该超市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相同,名称不一致,现场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超市限期改正,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超市促销活动前第6日销售的酒精度为42%vol的洞藏原浆酒价格为90元/箱(6瓶),而促销活动中该酒品实际价格为104元/箱(6瓶)。所以该超市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52元/瓶”并不存在。
上述案件均涉嫌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