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防火墙” 保障自动售货机“肚里”的食品更安全

2021年04月16日 16:23:2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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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自动售货设备作为一种便捷销售模式发展迅速。它们从刚开始的医院、学校、公园,现已普及到了办公大楼、居民小区,售卖的东西也从饮料矿泉水丰富到副食、生鲜、蔬菜等,有着向“无人食品超市”发展的态势。但“好用又方便”的同时,自助模式下消费者购买前无法查看商品信息,事后不容易找到销售商,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或食品安全问题。

  为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行为,4月16日,记者了解到,南京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开展了专项“体检”。根据《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在自动售货设备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

  市场监督人员仔细查看了机器左侧张贴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机器正面公示的“400”开头消费者服务热线电话等经营者资质和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明白了解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以及相关资质。

  自动售货机内待售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等问题也是检查的重点。水果蔬菜属于生鲜食品,保质期不像预包装食品那么长,容易受温度、湿度影响腐败变质,因此自动售货机经营者更要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定期排查、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及时销毁变质、过期食品。

  以进入商场的自动售货机为例,商场作为第三方运营企业,在督促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自身也要尽到食品安全查验义务,及时索要、留存食品的检验报告、供货方资质等材料,特别是对水果这样的生鲜农副产品,要做好每个批次的进货查验。

  下一步,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范围内自动售货机的监管,建立经营者约谈机制,督促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自动售货这一模式使用更加便捷、安全。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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