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坏事?启东市东洲新村11棵香樟树被腰斩

2021年04月17日 10:06:23 | 来源:启东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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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下午,2021年启东市首起“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案在市城管局举行听证会。该起案件中,小区内11棵香樟树被拦腰砍断,在本该枝繁叶茂的人间四月天,却片叶不存,令人扼腕。

  4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这些被“腰斩”香樟树所在的东洲新村。阳光明媚、春暖花开,从西门步行进入,这座老小区处处散发着春的气息,粉色的花、绿色的树,煞是好看……可还没多走几步,一排光秃秃的树桩赫然印入眼帘:路北侧11棵原本高大粗壮的香樟树被砍得仅剩3米左右高,不留一根树枝,不存半片树叶,显得死气沉沉;而路的南侧,另一排香樟树至少十几米高,绿意盎然、一片生机,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

  “沿路这两排香樟树都是在小区刚建的时候栽下的,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看着如今光秃秃的树桩,他感到心痛,更觉得“煞风景”。

  小区居民吴奶奶是看着这些香樟树从一棵棵小苗慢慢长大的。2021年春节前的一天,她看见几名工人手持锯刀将树枝一点点锯了下来,起初还以为是在修整树枝,却没想到越锯越多,最后竟将整棵树都给拦腰砍断了,“后来才听说是因为有住户反映这些香樟树挡住了他们的阳光,给生活带来了困扰”,但吴奶奶还是觉得直接将树腰斩的做法太过粗暴简单。

  一旁的店主李女士表示,因为香樟树的遮挡,树北侧二三楼的部分住户颇有怨言,最后这两幢楼前的11棵树全被砍了,“原本的林荫道再也没了,也不知道这些光秃秃的树什么时候才能再长出叶子来”,李女士叹了口气。

  今年1月15日,市住建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正在砍伐小区里的香樟树,随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砍树的正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随即进行制止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但在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离开后,小区物业应少数业主要求持续砍树行为。“前后一共砍了11棵香樟树,这些树的胸径最小20公分,最大35公分,树龄较长,均是地面往上3米左右被拦腰截断的。”市住建局公共事业科科长杨兴全表示,该物业公司的行为对树木生长造成了损害,是恶意修剪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对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连连叫屈,这是应业主要求且考虑到树冠部分杂乱无章,影响了小区美观,遮挡了居民楼视野和采光,才不得已砍树的,是“好心办了坏事”!只是对于树木管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物业人员似乎并不知晓。

  杨兴全介绍,小区内的树木是城市绿化的一部分,由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物业公司可对过于茂盛、影响采光的树木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进行正常修剪,若要进行砍伐(包括对主枝干等进行重修剪)、移植树木须向住建部门申报审批。

  2月25日,案件被移送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取证,涉事小区物业公司对破坏树木的行为供认不讳,且未能提供任何审批手续。

  “这类损害城市树木的案例近年来在启东市偶有发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将按照《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根据树木损失费相关评估依法对涉事物业公司严格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在城市老小区,一些树木往往与小区同龄,有着多年的历史,形成了社区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它们同时也是我们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财产。生长繁茂的树木在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隔离噪音的同时,有时候难免也会遮挡光照,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小小的困扰,如遇此类情况,市民或所在物业工作人员可咨询市住建部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合理修剪树木,掌握修剪技术的物业工作人员可自行正常修剪。

  切记,若要移植、砍伐(包括对主枝干等进行重修剪)务必先取得审批手续!咨询电话:0513-6895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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