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攻坚办、省生态环境厅今天(4月27日)向社会通报了江苏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介绍了二季度我省开展“春夏攻坚”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一季度,在江苏全省经济快速增长、气象条件弱于同期的形势下,主要环境指标均实现了稳中增优。其中,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III比例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表示,二季度是完成全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的关键期。对照一季度环境质量及全年约束性指标,在综合研判、精准分析的基础上,江苏省在二季度启动“春夏攻坚”专项行动。明确,4-6月,PM2.5浓度力争低于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1个百分点,力争达到1.5个百分点;国、省控站点PM2.5浓度同比改善幅度力争达到5%,臭氧首污且超标天数同比减少2天以上。1-6月,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不低于87%,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汛期来临前,将重点支流支浜拦蓄污水全部处理到位,有效防范汛期水质下降。
为实现上述目标,江苏省将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点位和重点断面,严控臭氧污染,狠抓汛前降污,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坚决防止环境质量下降。大气方面,帮助镇江、常州、泰州3市全面分析“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存在的短板,查找大气环境质量落后的根源,明确二季度改善的措施,排出工程项目并督促实施。水质方面,推动连云港市4个国考断面水质尽快达到III类水标准。
此外,江苏还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点位长、断面长责任,完善“两长”履职规定,尽早出台断面长履职规则。江苏省还将强化督查问效。除了继续按旬通报国省控点位、国省考断面排名外,每月还将在江苏卫视等媒体公开曝光2-3起环境污染典型案件。
针对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二季度要聚焦“三抓三严”,全力施为。一要抓应急防控,严格制度落实,二要抓源头治理,严查入湖排污口。太湖流域各地务必于4月底前完成一级排查,10月底前完成监测,年底前完成溯源工作。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此外,还要各地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以具体问题的整改促进工作全面提升。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薛苏阳 陈超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