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南京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法院表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尤其对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的性侵案件,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男子利用网络性侵少女被判18年】
南京中院通报一起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被告人沈某通过某视频网络平台,结识多名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随后,他冒充网络平台工作人员,以能让被害人出名为由,要求被害人拍摄裸照和视频,并进行裸聊。之后,被告人沈某以公布裸照和视频为要挟,强奸被害人康某某,并介绍他人以视频裸聊的方式猥亵康某某。法院判决沈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徐聪萍介绍,网络世界非常复杂,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和辨认能力是相对较低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接触到有危害的网络信息,有可能会无法辨别,受到伤害。一方面社会、学校、家庭都应当加强教育,要多加识别。遇到威胁,遇到网络侵害,要及时告知父母,告知学校,进行自我保护。从法院角度看,通过网络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法院也将严惩。
【制止家暴 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提醒,家长应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避免监护缺失和和侵害。此外,近年来,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家暴方面,保护令也发挥着积极作用。自2016年3月1号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南京两级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40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46件,发出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令147件。
徐聪萍介绍,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途径,用这个途径保护自己的安全。未成年人子女遭到监护不当,也可以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来保护自己。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刘小慧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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