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5月25日上午,一位周姓师傅一早就来到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寻求帮助。据周师傅反映,其之前在大厂街道某工地项目上做工,已于近日离场,但是项目上拒不支付其加班费。
因为要赶往其他城市打工,拿不到加班费的周师傅很是焦虑,经多次自行上门协商无果后,周师傅找到了大厂大队寻求帮助。
执法人员随后前往该项目了解情况。据项目管理人员表示,四月末确实安排了周师傅在晚间过来加班,但因为在设备调配方面存在问题,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施工,而周师傅那两晚就一直在项目部守着,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因此他们认为周师傅实际上并没有加班。
但周师傅不赞同管理人员的说法,他认为自己已按照单位要求在晚间来到项目上等待分配工作,管理人员未特别指定工作内容,自己履行的是看守工地的职责,实际已完成加班任务。
大厂大队在与劳资双方梳理了事情的经过后,耐心向双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并就双方的诉求和难处进行协调。
最终管理方认同了周师傅参与加班的事实,而周师傅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加班费予以适当调整。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项目管理方现场转账,结清了周师傅的加班工资。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