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从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两部法律明确: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要用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早在去年8月,南京公、检、法、司、民政、教育等部门就共同参与建立了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截至目前,已为20多人次提供保护和救助。
南京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位于建邺区莲花派出所内。它是用于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用场所,设有询问调查室、会商室、身体检查室等,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创伤修复等功能于一体。
在保护中心的询问调查室,记者注意到与常规的询问调查室相比,这里更像是一个未成年人休闲、娱乐的区域。这里有适合未成年人玩的玩具,有适合他们看的书籍。旁边还设有情绪宣泄区以及心理疏导区,这些都是为了在办案过程中缓解未成年人焦虑、恐惧的情绪。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莲花派出所办案民警陈永告诉记者, 今年3月份,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强制猥亵案件,受害人是一个小女孩。工作人员把她带到保护中心来,小女孩一开始进来也是非常沉闷,不敢说话。后来办案民警发现小女孩的眼神有意无意的会往书籍上瞟,然后民警就把书籍拿下来,跟她一起先讨论书籍上的内容。渐渐地小女孩开始很清晰地讲诉了事实经过,警方也找到了嫌疑人,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南京首个“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接待过与猥亵儿童案、聚众斗殴案等有关的受害人或嫌疑人共计20多人次,有效地协助办案人员在侦办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时实现一次询问、高效取证。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刘昱介绍,在办理这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当中,一般会挑选一些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擅于做思想教育工作并且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民警。在询问当中会减少询问的频次,一次性把询问工作做到底,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侵害。
此外,“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还为涉案的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和就医的工作流程,为其搭建绿色通道。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田甜 仇煜 供稿/建公宣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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