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教育课程计划安排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连云港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
■ 全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于7月1日放暑假,秋季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 如无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2日,春季学期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1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放假、开学时间。
一、严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要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精神,所有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状况,离开本市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园。
二、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要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不盲目报各类的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孩子兴趣特长爱好的有益活动。
二是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重要回信为契机,围绕“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通过读红色经典书籍、唱红色经典歌曲、观红色经典电影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砥砺品格、全面发展。
三是进一步密切家、校沟通联系,要组织教师通过家访、网络或电话等形式,经常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状况,切实发挥好家校协同育人作用。要关注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孤残困境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助。
四是切实做好暑假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须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或致家长信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学生和家长,重点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三、从严治理违规办学行为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巩固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强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公民同招”,切实规范招生秩序,坚决遏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
二要要针对暑期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对违规违纪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补课、培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
三是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