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九龙派出所接到群众周某报警,称其微信被人转走4600余元,其密码并未泄露。民警获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迅速锁定了这段时间使用该手机的嫌疑人朱某。
原来,之前朱某曾借款5000元给朋友汤某周转,对方还款2000元后就表示没钱。近日朱某手机坏了,再次找到汤某要钱买新手机。汤某表示表亲周某有一个备用手机,平时店里收款用,可以暂时借给朱某使用。朱某拿到手机后,发现里面微信绑定了收款码,里面有上万元,于是从中转账消费了4600多元。当民警找到朱某时,她还不知已触犯法律,认为自己只是用微信转钱抵债。
经了解,汤某将手机借给朱某使用时,告诉了对方开机密码。而朱某使用该手机后发现,原手机主的微信并未退出登录,而且微信钱包中有大笔余额,便用周某的开机密码作为微信钱包密码尝试进行消费,结果一下子成功,她认为既然汤某还不上欠自己的钱,而对方两人又是亲戚,于是便用该微信里的钱用来抵债,心安理得地用起了周某微信钱包里的钱,前后转账消费共计4620余元。
直到民警找到朱某,一开始她还不认为自己已经涉嫌犯罪,认为只是拿回欠款,听了民警一番普法,才对自己一时鬼迷心窍走上犯罪道路后悔不已。
目前,该案已被移诉至法院。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沈骁 薛苏阳 通讯员/李羲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