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具体如下↓↓↓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年6月29日
由仪征市选出的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庆山,向仪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扬州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6月21日,仪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庆山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9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陶健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毕维明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吕士杰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长云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姜金良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滢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6月29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鞠进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桂林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
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9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方桂林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颜安明辞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9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颜安明辞去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