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开过水洼不减速,溅路人一身污水。遇到这样的事情,多数人会默默认栽,不过,有人就要较真!日前,江苏苏州昆山警方就公布了他们处罚的一起案例。
事发当天,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待红绿灯时,被一辆走非机动车道的汽车溅了一身水。这位男子没有默默忍受,而是立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涉事车辆已经离开。经过监控查实,民警发现该车辆确实存在经过漫水路段没有减速慢行,导致水花溅了行人一身水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随后联系轿车驾驶人郭某到中队接受处理。据郭某表示,自己在路口遇到堵车,工作又急,就直接往旁边非机动车道开,结果路过坑洼路段没有减速溅了对方一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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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郭某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经过漫水路段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50元罚款。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