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中有位百岁老人,是全家人的福气。可南通的百岁老人叶女士最近却烦恼不堪,5个子女都不愿赡养她了。昨天,南通崇川法院的法官把法庭搬到了老人家中,在家里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法治宣传教育,让一家人达成了赡养协议。
今年102岁的叶女士说起这段时间的遭遇很是伤心,她之前居住在南通崇川区田家巷,由于房屋腾迁,近期租房住到了市区的新桥北村。5个子女之前都照料她的,但因为房子产生了矛盾,对她不管不顾,街道等组织了多次协商也没有说法。叶女士无奈之下将5个子女全告上了法庭。南通市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员额法官夏建华介绍,“几十年养老当中应该是风平浪静的,也没什么问题,最近因为子女之间与老人财产的问题,双方有一些矛盾,把老人养老作为一种手段制造了一些问题”。
百岁高龄的叶女士身患多种疾病,行动很不便,她希望5名子女能让她住进养老院,费用由子女均摊,并支付近10年的生活费和保姆费,共计4.8万元。南通市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员额法官夏建华介绍,“涉案的老年人已经102岁高龄了,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进行了巡回审理,直接在她家里开庭,同时也希望巡回审理的方式,能够达到教育周围人的作用”。
法官给作为被告的5名子女细致地讲解了《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叶女士与5名子女达成赡养协议,满足了叶女士提出的合理诉求。南通市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员额法官夏建华介绍,“今后,老人主要是到托养院进行托养,托养费用由子女来负担,今后住院期间的费用由子女来分摊,在托养之前的过渡期,9月份前的过渡期仍维持现状,由各子女支付相应的房屋租赁费、保姆费等日常开支,老人很满意这个结果”。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