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督察组日前向宜兴市反馈了督察工作具体情况和督察意见。《督察报告》指出,宜兴市存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先战略不坚决、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懈怠现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严不实等五方面问题。督察组要求当地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宜兴市委、市政府已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方案,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沈杨、夏敬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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