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第4号)

2021年08月02日 11:25:31 | 来源:无线淮安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织密疫情防控网,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1、请广大市民关注疫情信息动态,非必要不离淮,离淮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暂缓出省出市旅游、访亲,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设区市。原则上全市各旅行社不组团出淮,也不接待外地旅行团来淮旅游,严禁组团到中高风险地区出游。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淮载客营运。

  2、从外市来淮返淮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服从所在地管理。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交叉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当地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4、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运营。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景点落实限流措施,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5、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交通场站、景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提倡打包,堂食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包间内隔位就坐。全市各单位食堂实行分批分时段就餐等防控措施。

  6、暂停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线下服务。

  三、加强公共活动管理

  7、近期不举办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庙会等公众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促销、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

  8、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升学宴不办,确需举办的要向社区(村)报备。

  四、加强药店和医疗机构管理

  9、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

  10、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规范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五、严格责任落实

  1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社区(村)、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宾馆酒店、查验点要加强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按规定做好上报、处置工作。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要加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12、严格小区(村)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落实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居家隔离(监测)人员应单独房间居住,隔离(监测)期间与其发生交叉接触的其他人员,一律参照居家隔离(监测)要求执行。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垃圾)处置工作。

  13、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五方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好经营防护。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14、市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15、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6、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接种点疫苗充足,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后果的个人,没有按照通告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淮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