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将于9月1日实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2021年08月26日 16:27:3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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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安全生产法》新增、修改了哪些内容?将对安全生产监管起到哪些实质性作用呢?8月26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重要制度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提供了法律支撑。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部分,是这次安法修改的重点。其中,进一步强化了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规定,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此外,这次新安法修改,还大幅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事故等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最高可处2000万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最高可处1亿元罚款。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苏斌介绍,重点打击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屡罚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我们将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推动危险作业行为入刑,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

  据悉,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近期,江苏将正式启动《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以法治力量为全省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毕然 亓晨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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