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到来,家长圈里洋溢着“神兽归笼”的喜悦,家长们在松口气的同时,要对广大教育培训机构的“糖衣炮弹”要提高防范意识。9月17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6例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南京心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不过就退费、心竺公考怎么样——贵州宝妈上岸故事”等宣传内容。该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机构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罚款11250元的处罚决定。
“培训机构的市场主体不能用受益者的形象进行宣传,即使学员取得的成绩不错,但是你不能反过来说教育机构培训的其他学员都能取得一样的成绩,对于其他学员或者潜在报名的学员来说会产生一定的误导。”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张洋说。
南京乐灵教育培训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考命题专家、中考命题教师押题”以及“王老师、某名校学科主任、多次参加中考命题”等宣传内容。该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机构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00000元的处罚决定。
“通过微信文章发布招生广告,中考押题班,反复多次宣传培训老师中考命题老师,中考命题的内容,但是在我们调查过程中,该中心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表述的有关内容。”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质监稽查支队科长陈璐说。
被曝光的其他案例还有,南京快车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例,南京康贤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例,南京文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例,宝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例。
目前各家机构均已作出整改。记者了解到,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中对校外培训广告管理提出了以下几点明确要求。1、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要确保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2、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不得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3、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时要注意擦亮眼睛。“对外宣传有雄厚的师资力量,比如有中考命题专家,押题,承诺提高学生的中考成绩,诸如此类的虚假广告宣传。我们会联合教育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的整治和查处。”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质监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张建明说。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