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18日,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免去杜永朝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毛炜峰同志为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免去葛锦坤同志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崔勇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沈良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周静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唐庆庆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羽梅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羽梅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唐庆庆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南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