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一年来,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紧扣“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紧扣“三大使命、七项任务”的战略要求,紧密携手,各扬所长,协同发力,一批重点协同事项顺利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新的加速期。三省一市政法机关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共识,主动对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政法领域协作,着力推进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9月23日,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在安徽合肥召开,签署《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纪要》。本报今天推出整版报道,解读《会议纪要》核心要义,并编发部分省(市)直政法单位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以飨读者。
9月23日,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在安徽合肥召开,总结近年来沪苏浙皖在推进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分析了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平安保障和法治护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提出了意见建议,签署《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合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长三角的共识。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会议期间会见了与会代表。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绍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主持会议并讲话。
加强平安建设合作
打造更高水平平安长三角
根据沪苏浙皖(以下简称四地)政法委书记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四地将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平安长三角。重点是开展四个深化合作——
深化维稳安保合作。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情报指挥联动工作平台,健全跨区域重大突发警情协查、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协防联控,完善长三角地区维稳协调机制、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协作机制、跨区域护路护线联防机制。
深化反恐怖合作。完善“沪苏浙皖反恐区域协作平台”实战功能,加强网络反恐协作。
深化打击犯罪合作。建立完善依法惩处黑恶犯罪交流、会商、协作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跨区域黑恶案件,强化线索核查、案件侦办、追逃协作配合,加强跨区域涉案财产调查取证、查控处置协作配合,确保“黑财”处置到位。建立健全联合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协作机制,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深化“平安边界”合作。持续推进省际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健全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强化省际交界区域治安问题联合整治、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公共安全联合管理。加强省际公路和水路卡口建设,推动在省际交界陆路道口建立公安检查站,实行多方派驻、信息共享、联合防控、综合执法管理模式。
加强社会治理合作
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长三角
《会议纪要》明确,四地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长三角。提出在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推进政法领域为民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化政法服务保障,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全域通办”“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安可信身份认证互认以及长三角区域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一站式”办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互学互鉴。鼓励多层次建立社会治理试点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区域流动人口和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合作,强化相关制度、数据、标准的融合互认和共享共用。加强区域危险物品、易涉毒物品的联合管控、寄递物流渠道联合防范。针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矛盾,特别是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共同协调推动治理责任落实,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信息资源共享。探索数据资源融合先行先试,对接区域内政法信息数据标准,研究建设区域政法系统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开放兼容。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探索创新长三角政法大数据实战应用工作机制,推动信用管理跨区域联动互认。
加强法治领域合作
打造更高水平法治长三角
四地政法机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法治领域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法治长三角。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加强——
加强区域立法协同和促进适法标准统一。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助力长三角区域行政立法协调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发展,探索构建同步调研、同步论证、同步起草、同步征求意见的立法工作模式,促进相关地方行政法规在关键条款和内容上保持协调。探索建立法律政策统一适用标准,强化执法司法理念统一,建立区域案例指导制度,促进司法裁判尺度趋同,探索建立区域内法院电子卷宗相互查阅机制。
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建立跨区域诉讼协作机制,建立特殊案件跨省际办理机制,推进诉讼平台对接、司法数据互通,建设“一站式”跨区域诉讼服务专窗,实现诉讼服务“同城化”待遇。针对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领域共性问题,特别是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保、反电信诈骗以及缉毒执法等领域,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深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省(市)执行指挥中心横向联网,构建区域社区矫正信息化协同机制。
加强区域法律服务合作。探索建立律师异地阅卷协作机制,建立跨地区律师维权和投诉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加大司法鉴定、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领域合作力度,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便利性、多元化、跨区域法律服务。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合作
打造政法人才培养交流高地
四地政法机关形成共识,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政法人才培养交流高地。重点从三个方面加以探索——
探索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学习机制。推进沪苏浙皖政法干部交流学习,充分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干部交流平台作用,建立相关层级干部跟班学习、互派挂职、培训交流协作机制,搭建区域政法干部实践锻炼平台,提高政法干警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能力。
探索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库。创建沪苏浙皖政法骨干人才资源库,共同组建“长三角司法鉴定人专家库”“破产管理人资源库”等专业技术人才库,促进四地司法服务资源共享。
探索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合作培养机制。推动有较强执法办案实践经验和教学授课能力的政法干部和法学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从事巡回教学,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着力培育一批德法兼修适应新时代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法治人才。加强政法队伍岗位实训,开展长三角政法队伍联合练兵竞赛、联合办班等活动,形成教育培训联动、政法人才共育的良好态势。
沪苏浙皖政法委书记表示,四地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开展政治督查,推动落实本次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四地党委政法委定期召开区域合作座谈会,研究推动解决四地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的重大共性问题。
会议商定,2022年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在江苏省召开,由江苏省委政法委承办。
安徽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出席会议,沪苏浙皖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司法厅(局)长、信访局长和法学会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部分省(市)直政法和信访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