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代偿生态环境损害 昔日捕鸟人成为志愿者

2021年10月15日 16:03:3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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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满心都是后悔。我真诚地向全市人民道歉。”这是10月12日,非法狩猎捕鸟人吴兵(化名)在公开道歉后,他接受用劳务代偿生态环境损害,并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队伍当中。

  吴兵是高邮当地的一位农民,务农之余,他还练就了一手“绝活”——弹弓打鸟。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吴兵用自己的这手“绝活”,多次在居住地周围非法狩猎各类野生鸟类,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吴兵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中有30只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吴兵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依法启动了公益诉讼办案程序。

  劳务代偿,创新生态修复方式

  “谁损害 谁赔偿”,这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吴兵必须承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但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吴兵生活在农村,主要收入来源是务农所得,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倘若要求他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既存在现实的困难,也会对他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在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高邮检察院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相关精神,进一步更新办案理念、创新办案方式,决定探索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推动生态修复得到落实。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当事人只有小学文化,法律意识不强。劳务代偿的形式既符合法律的精神,也更具有教育意义,还有利于引导整个社会共同保护公益。”应邀担任听证员的人民监督员吉忠山如是说。

  围绕是否可以劳务代偿、如何进行劳务代偿等问题,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专门举办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和知名律师担任听证员,就劳务代偿的可行性以及主要内容、次数、时长等一一进行细化。

  最终,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与吴兵达成公益诉讼和解协议,约定由吴兵以一定量的公益劳动承担生态损害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与高邮市自然和规划局共同开展的“检源行”合作共建发挥了重大作用。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派员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而且还承担对吴兵开展公益劳动的进行具体管理和指导等事宜。

  司法确认,推动协议落地生效

  为使和解调解协议真正落地见效,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获得支持。检察机关将根据法院的裁定,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吴兵开展的公益劳动开展跟进监督。

  审理该案的法官薛专认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探索运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让被告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责任,是扬州基层检察院的首例。这种方式既彰显了有损害必有赔偿的生态保护原则,又体现了对无固定收入行为人的司法关怀,而且,让行为人直接参与生态保护,比单纯的经济赔偿,更有利于教育引导周边居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司法创新,通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案例传递社会正能量、引导文明新风尚,为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勇说。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葛学涛 通讯员/陈宏明 张歆月 编辑/国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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