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10月18日,上述两个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这一计划进行解读。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1-9月份,全省新增境内上市公司61家,截至9月末,全省境内上市公司540家,上交所上市企业267家,其中科创板上市企业65家、居全国第一;深交所上市公司273家,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144家、居全国第二。今年上半年,全省上市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6万亿元、净利润13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40%;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全国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征的资本市场“江苏板块”。具体来看,到2025年底,力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达200家、市值百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达150家左右、市值千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达15家左右。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围绕“企业上市培育、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上市企业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中介机构优质服务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行动提出: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乡村产业等为重点,分层级建立企业后备资源库,给予入库企业金融赋能和培育指导,鼓励支持各地优化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拟上市挂牌企业挂钩服务机制,推行服务专员制度,加快消除上市公司空白县(市、区)。
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上市企业提升专项行动提出:重点支持推进“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隐形冠军和新型服务业领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研发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将“科创板”上市研发机构纳入省级相关奖补政策范围。
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专项行动提出: 督促上市公司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行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并购重组监管,遏制盲目跨界和“忽悠式”重组,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海外并购资产整合,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上市公司盲目投资。
中介机构优质服务专项行动提出:支持引进培育各类金融中介、评级、征信、交易、结算等市场主体和基础设施。支持境内外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江苏展业;强化中介机构法律意识,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程序,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推动中介机构健全内控机制,保障业务合规运营,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优质服务,督促市场主体规范运作、依法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提出:鼓励各地研究制定反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具体实施方案,引导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高新区)积极参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邱志强在新闻通气会上说道,“上市培育行动重在引入源头活水、链主提升行动重在强化龙头引领、规范发展行动重在优化公司质态、中介服务行动重在压实‘看门人’职责、示范区建设行动重在打造优质上市公司集聚高地。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努力推动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上市公司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质效更加突出,资本市场'江苏板块'品牌更加闪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贺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