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淮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制约淮安市创新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淮安市出台《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创新16条”)
近年来,我市聚焦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科创20条”“科改20条”等政策文件,全市科技主要指标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壮大、科技创新资源持续集聚、创新载体建设稳步推进。此次出台“创新16条”,紧贴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紧扣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破解的环节,进一步提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社会创新能力,为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机制保障。
“创新16条”
从科技招商、企业成长、科技金融、科技成果、科技人才、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形成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以精准施策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1、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强化高科技项目招引、强化高水平机构培育、补齐科创载体短板;
2、促进科技企业成长,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贴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3、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科技投融资体系、拓展科技贷款业务、开展科技保险业务;
4、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转移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5、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资助产业科技人才、鼓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引进外国人才;
6、优化创新服务体系,突出支持重大产业研发平台、加快完善科技服务平台。
据介绍
创新16条”中首次提出了采取考核、加分等手段,提升新招引项目中高科技投资项目的比重,旨在有效解决我市产业层次偏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缺乏源头活水的突出问题;首次设立“淮科贷”“淮科保”业务,形成“投、贷、保”科技金融扶持体系;首次放宽我市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在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条件,支持用人单位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在高企培育方面首次提出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标准由原“不超过40万元”明确为40万元,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补助标准从5万元调整为10万元,增加了对市外高企整体搬迁到我市的奖励,鼓励高企做大做强。对成为“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首次进入规上列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同时,进一步明确科技型园区的发展定位、目标和措施,着力推进高新园区建设、做优科技产业园区、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全力补齐科创综合体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