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11月10日,记者从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上获悉,今年以来,该院诉前分流并成功调解民事纠纷544件,诉中调解撤诉民事案件921件,诉前调解和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0.07%,该项指标居连云港市基层法院首位,江苏省基层法院前列。
据悉,连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聘任制书记员转岗专职人民调解员机制,将两名资深书记员转岗成人民调解员,以书记员丰富的庭审经验、较强理论功底的独特优势,推进诉前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2名被选任的书记员自今年3月份转岗以来,共成功调解完结287件,调解成功率达44%。
同时,该院还从司法局、社区聘用3名人民调解员,与速裁等业务庭员额法官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在诉前调解阶段,可由审判庭法官负责对调解员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对部分案件的调解方案进行指导,并就相似案件、批量案件提供可参考的案例,使诉前调解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个别未经诉前调解而直接进入诉讼阶段的民事案件,审判庭法官发现仍有调解可能的,可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诉中委托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的路上有苦也有甜,在看到当事人在解决问题后真诚的说声谢谢时,那种满满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感觉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书记员转岗专职调解员代表朱静说:“我在书记员岗位履职22年,辅助办案和独立化解矛盾纠纷,有相当大的区别。这半年多的调解工作经历,使我深深认识到调解是把法、理、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解决矛盾纠纷的一门艺术。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要有责任心、公正心、耐心和细心。同时,还得吃透案情、融入真情、拉近感情、互换心情。”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 吴斌 仲启飞 通讯员 李函潞 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