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强富美高”四大重点领域,及时把“党言党语”通过法定程序转换成人大的“法言法语”和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今年5月,《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填补了江苏水污染防治综合性立法的空白。《条例》立足江苏江河湖海兼具的特点,强化协同治理;明确河长制、断面长制等我省特色工作,压紧压实治污责任……实施半年来,全省21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81.0%,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汪泉说:“固化了我省一些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省涉水地方法律制度体系。为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年来,我省立法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强富美高”作为立法重点领域,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一批回应社会发展、百姓期待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对突发紧急事件,根据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需要,多次快速启动立法程序,做到急用先行。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说:“特别是去年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我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依法防控的决定、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等决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从建章立制,到载体建设,再到具体举措,把强化科学、民主、依法的要求贯穿始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民众、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通过调研、座谈、网络等各种渠道收集汇聚,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得以彰显。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建阳说:“出台高质量立法若干意见,健全论证咨询、第三方评估等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通过五年发展,我省立法工作迈入优质化、高效化阶段。2016年11月至2021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省级法规191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15件,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构筑坚实法治保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杨时盛、郝朦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