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据“徐州开发区公安微警务”通报,2021年11月26日,网民“。。。”(真实身份王某某,男,25岁)在微信群发布“第二例”等有关本次疫情的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立即核查,迅速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王某某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正告: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1月27日
(来源:徐州开发区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