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宪法宣传周”,记者今天(12月3日)获悉,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将重点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九项活动。
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当天及前后,各地各部门落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和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适当形式组织。
宪法主题公益广告“万屏展播”。依托各地各级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以及公交、地铁移动屏、户外电子显示屏、楼道LED屏等,集中展播优秀“宪法公益广告”和“12·4”宣传标语。
宪法进农村。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宪法进社区。结合“宪法进万家”“法治入家”等深入社区、家庭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宪法进校园。在全省中小学校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国旗下讲宪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宪法进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宪法进企业。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保障。
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网络传播。
媒体集中宣传。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集中优质栏目、品牌节目开辟宪法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宪法宣传新闻、节(剧)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吴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