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这些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2021年12月27日 16:00:38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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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民看过来~

  一年一度的医保年终结转就要来啦

  2021年12月30日18时起至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暂停运行。

  市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为做好2021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结转和2022年度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预划等工作,现将信息系统暂停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12月30日18时起,全市医保参保征缴业务系统、自助查询系统、便民服务终端等自助缴费系统暂停运行。

  2、2021年12月31日18时起,全市医保结算系统、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服务平台、南通医保APP暂停运行。

  3、2022年1月5日7时起,医保各项业务、医保结算系统及各自助终端服务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今年的年终结转有什么新变化,停机期间医保业务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个人账户划账时间

  No.1

  停机切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8时起至2022年1月5日7时,那个人账户划账时间有变化么?

  有变化。因受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已接入国家信息平台以及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变更申报期有所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2022年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预划时间也随之发生变化。2022年度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会在2022年1月5日一次性预划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按政策一次性扣缴当年个人应缴的自费补充保险、照护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等资金。

  二、参保征缴篇

  No.1

  参保征缴系统暂停和恢复时间?

  停机时间:2021年12月30日18时

  恢复时间:2022年1月5日7时

  No.2

  暂停了哪些参保征缴业务?

  全市医保参保征缴业务、自助查询业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终端等自助缴费系统暂停运行。

  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保、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新生儿一件事等业务。

  No.3

  停机期间的参保征缴业务如何办理?

  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如需办理以上业务可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备案,待系统恢复后进行集中补办理。

  三、待遇享受篇

  No.1

  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业务经办服务暂停和恢复时间?

  停机时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

  恢复时间:2022年1月5日7时

  具体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居外、转诊、急诊等备案)、异地社区签约备案、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备案、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备案、康复医疗备案、门诊慢性病取消备案、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备案、窗口零星报销、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拨付等业务。

  No.2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渠道办理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吗?

  网上办渠道

  通过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参保人员可正常递交材料,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经办机构按规定再行办理,办理完毕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参保人员。

  掌上办渠道

  掌上办渠道无法办理业务,具体包括: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

  停机期间确需办理的,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其他线上经办渠道(包括电话传真、邮寄等)或线下至我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先行提交材料,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经办机构按规定再行办理,办理完毕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参保人员。

  No.3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可以在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有转诊证明转诊、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康复医疗、家庭病床、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等备案业务吗?

  无法即时办理

  参保人员需要在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备案业务的,由医疗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先行收取材料。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再按规定进行办理。

  药店购药

  No.4

  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人员及时在购药药店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市内门诊

  No.5

  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1)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人员可及时至具备门诊费用自费转医保条件的就诊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2)在不具备门诊费用自费转医保条件的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门诊费用自费转医保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应在2022年1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其中,参保人员在建设医保服务站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以上报销材料至其医保服务站按规定核报。

  建议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7时),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市内住院

  No.6

  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1.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7时),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人员至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结清相关医疗费用。

  2.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7时)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异地就医

  No.7

  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门诊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7时),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请先现金结算。在2022年1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

  门诊费用报销需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

  No.8

  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1. 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7时),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人员至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在出院时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现金结算。

  2. 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2月31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7时),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先以自费形式登记入院,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手续。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在出院时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现金结算。

  以上现金结算的费用,待2022年1月5日7时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在2022年1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

  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住院费用清单;

  (3)医院收费票据;

  (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备注:

  ① 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② 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住院期间,使用医嘱单内明确记载为治疗必须、医院又无法提供的药品和检查治疗,由病人自行外购或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不能记入住院总费用的,参保人员补充相关医院(此次就诊住院的医院)盖章的“住院期间的医嘱单”。

  No.9

  停机期间,非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非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按参保地规定核报,具体报销事宜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如有疑问可咨询0513-12345

  (来源:南通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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