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规定,江苏省人社厅公布了我省2021年四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8家用人单位,这些单位均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最多的一家拖欠28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超过300万元。同时,其中两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021年四季度省级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21年四季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