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巨大,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为严格落实省、市“外防输入”要求,坚决守牢疫情输入关口,扬州市在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入扬方向设置了疫情查验点,对所有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查验,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今天(3月26日),记者从扬州警方获悉,3月25日凌晨3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杭集南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执勤,在对一辆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陆某出示的是3月13日的行程码截图,企图“蒙混过关”。随后,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杭集派出所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陆某是扬州江都人,从事水产批发生意。3月24日晚,他开货车到外地批发市场进货,后准备返回扬州进行售卖。3月25日凌晨,陆某行至杭集南收费站,卡口执勤交警要求查看其核酸证明、行程码、通行证时,他因担心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无法通行,便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只有扬州市的行程码截图。
陆某在明知有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自己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出示自己事前准备好的无风险地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已被警方予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目前,陆某已被送至杭集镇健康驿站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对于拒不执行政府规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核实,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