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金额较大,为了规避风险,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以此来保护相关购房人的权益。但最近,南京市民贺女士求助说 ,她购买的新房已经到了交付期,可是按揭贷款却一直没有批下来,经查询,贺女士发现她购买的这套房子,开发商竟然没有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贷款迟迟没下来 不是放款慢而是没备案
贺女士购买的新房位于南京奥体中心附近的紫辉时代广场,目前整个小区已经基本建成,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今年3月1号交房,但让贺女士意外的是,到期所有的房子都没有交付,她买的房子甚至连登记备案都没有,这让贺女士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贺女士说:“孩子上学上不了 ,备案备不了,我付了那么多钱 ,就一无是处啥都没有,房子还不是我的,说延期交付吧,(将来别人)交付还有违约金,我连违约金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记者了解到:贺女士购买的新房总价为400多万元,去年6月份她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266万元的首付款,在售楼处,开发商销售人员还帮贺女士联系办理了139万元的按揭贷款手续。贺女士说:“我签贷款合同是(2021年)7月份,心想着(2021年)12月份到(2022年)1月份贷款就能下来吗,下来之后我就(2022年)3月1号交房我就能拿到房。”
但让贺女士没想到的是,这笔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问了很多遍,他(销售人员)讲说放款慢,在排队在什么办理,银行审批各种借口。”贺女士说。
今年3月1日,已经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贺女士的贷款还没下来,并且她也没收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通知书,直到这时销售人员才表示,他们还没有帮贺女士办理新房合同备案手续。贺女士说:“没有备案 ,从法律上讲它(房子)就不是我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合同签订后30日应备案 房产部门:责任在开发商
贺女士多次与销售人员进行交涉,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事实上,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将合同备案,否则购房人将存在一定的风险。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说:“ 从法律风险上来说,有可能开发商进行一房二卖,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风险,从政策风险上来说,因为他(开发商)没有及时备案,有可能因为购房政策变更,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购房资格。”
律师指出,开发商迟迟不备案还会影响购房人办理银行贷款,后期一旦贷款利率增加,就会增加购房人的贷款成本,更大的风险是,房屋没有备案,也就意味着购房人的首付款没有进入房产部门的资金监管账户。
为了了解相关情况,3月30日,记者陪同贺女士找到了紫辉时代广场的售楼处,开发商销售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备案的买房人还不止贺女士一户,主要是因为资料分批上传,流程手续时间太长。紫辉时代广场销售人员说:“大概还有五六十户,现在就是在帮您办,因为去年开始是分批的,分批上传(资料)的,时间上也确实耽误一点时间了,就是流程手续时间的问题。”
虽然销售人员一再强调流程手续比较长,但在记者介入之后,销售人员在当天中午就把贺女士购房的资料上传到了南京市房产部门的网站,对此南京政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工作人员说:“上传是一个(鼠标)点一下那种,不存在什么(流程手续),然后备案完我们会盖章,然后我的南京(APP)你们就能看到这套房子了。”
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如果买房遇到开发商迟迟没有备案等类似情况,可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对方履行对合同备案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延迟备案可能导致贷款利息上涨的损失等。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王兵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