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纪先生2020年购买了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青创I PARK写字楼,约好2021年5月份之前交房,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开发商交不了房子,于是纪先生就找到开发商退房,开发商也同意了。但37万8千元的购房首付款,开发商却只肯退给他32万2千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纪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10月份,他看中了江宁区青创I PARK写字楼的一套房子,想买来给公司办公。45平米的房子,总价只要69万8千多,单价划下来很便宜,但想要购买,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
销售人员告诉纪先生,即便是他的公司不符合相关要求,也可以帮他做成符合要求的公司。而当纪先生询问是否需要查验公司资质时,销售人员说根本不需要,只要以个人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就可以了。
2020年11月5号,纪先生交了37万8千元的首付款,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这份合同却是一份空白合同。当时销售人员的解释是因为领导不在,所以要将合同拿回去填写。
在纪先生的再三催促下,十几天后,销售人员终于把购房合同还给他了。可他发现,自己明明交了37万8千元的首付款,可购房合同上显示的首付款却只有32万2千元。
纪先生看了收据才明白,原来,自己交的首付款被一分为二,另外的5.6万元变成了团购优惠服务费。当时纪先生就询问销售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的答复是,这是为了合理避税,到时候房价总发票一定不会少。
听了销售人员的这番说辞,纪先生也就没太在意,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房子一直无法交付。
2021年5月份,纪先生找到开发商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求退房,开发商答复,退房可以,但只能按照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首付款退给他32万2千元,剩下的5万6千元是当时的销售公司收的,让他找销售公司。
但纪先生找到了收款单位南京城兮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却根本找不到这家公司。
和纪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购房者还有不少。
邹女士全款购买的房子,总价96万4千多元,从当时楼盘销售人员和她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对方明确表示,邹女士支付的这96万4千多元就是总房款,并不包含所谓的中介费和服务费。可现在退房,开发商却只肯退给她90万4千多。
而当时,销售人员也让邹女士分两个账户进行打款,并告知,这两个账号都是他们子公司的账户,这么做也是为了合理避税。
记者了解到,当时开发商售楼时委托了两家中介机构代为销售。既然是开发商委托的销售公司,那么现在退房时,开发商为什么就不认账了呢?
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力华表示,他们和两家代理销售公司约定,如果房屋销售总价在他们给出的低价值内成交,由开发商直接支付返点作为佣金。如果房屋销售出现低价之外的溢价,则由销售公司和开发商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但是对于两家销售代理公司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打入其他账户一事,他们并不知情,而且也没有授权销售代理公司直接向购房人收取费用。
但不少购房者表示,当初他们交款时,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就在现场。最终,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会统计两家代理销售公司向购房人收取费用的情况,然后和代理销售公司进行沟通确认,再帮购房人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了,建议购房者起诉代理销售公司,他们会配合业主进行诉讼。
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既然委托了第三方中介机构销售房屋,那么就有义务对销售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用自己不知情来搪塞购房者,这显然说不过去。
另外我们也要提醒购房人,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千万不要轻信任何的口头承诺。希望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积极协调代理销售方为购房者退款,对于此事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关玮玮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