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6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对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重拳出击,有效降低了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预防事故、减少事故。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提升年,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真正发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1年办理的有较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20件。
安全生产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苏州某燃气有限公司公交四场加气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活动案;江苏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强制认证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案;连云港市局查处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案;洪泽高良涧镇某建材门市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泰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厢式货车案;如皋市某油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轻质燃料油案;泰兴市孙XX无照经营并销售不合格柴油案;泰州某公司销售伪造、冒用他人厂名的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案;江阴市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案;无锡某车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电动两轮摩托车案。
特种设备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无锡某锻造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案;丰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电梯)案;南通某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超过起重机械的规定参数开展起吊作业案;常州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太仓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案;江苏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违法案;苏州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及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驾驶叉车逾期未改案;南通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案;江苏省某钢铁有限公司非法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并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江苏某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案。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