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04月16日 18:59:5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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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4月16日,宿迁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餐饮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全市餐饮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2号),现将餐饮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防控体系,压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紧落实餐饮行业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餐饮从业人员须全面接种新冠疫苗,至少每3日检测1次核酸,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每日检测1次核酸,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黄码”人员不得上岗。工作期间,须规范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餐饮单位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三、规范就餐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扫“宿康宝场所码”通行要求,设置“1米线”,专人查验进店人员行程卡、体温、佩戴口罩。严格控制就餐人流量,同时段堂食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包间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四、严格场所清洁消毒。餐饮单位要动态保持店内干净整洁,设置专(兼)消毒员,规范开展场所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

  五、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执行“三专三证四不”管理要求,使用“江苏冷链”进行追溯管理。

  六、做好餐饮外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餐饮外卖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配送设施设备清洁消毒,推行“无接触配送”。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社区防控专班

  2022年4月16日

  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2号),现将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看好市场大门。科学设置进出通道,每个农贸(批)市场只保留1—2个进出口。严格落实扫“宿康宝场所码”通行要求,专人测温、督促佩戴口罩。来(返)宿货车进入市场,须进行消毒,驾乘人员须查验行程卡、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健康管理。市场从业人员须全面接种新冠疫苗,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黄码”人员不得上岗。工作期间,须规范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市场开办者或管理方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三、严管进口冷链。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管理要求,不得销售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及时清洁消毒。市场开办者或管理方,要建立动态保洁制度,加强市场通风换气,在进出口、公厕等重点部位配备洗消用品。午、晚间休市后,开展全面清洁消毒,及时清运垃圾,做好记录。

  五、保持动态巡查。市场开办者或管理方,要配备专(兼)职卫生防疫监督员,开展动态巡查,禁止市场内人员扎堆,提醒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六、强化责任落实。农贸(批)市场的属地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要求,建立网格化防控机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总牵头,市场监管、城管、市场开办者专人负责,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社区防控专班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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