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司乘人员心理“方向盘” 《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04月24日 20:09:2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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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目前江苏已有8个设区市开通在营地铁线路26条,开通地铁的设区市数量全国第一,公交、出租、综合客运枢纽总量也位居全国前列,公共交通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挑战也在增多。

  《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新时代全国首部针对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的省级立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4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相关企业就关爱司乘人员、保护乘客合法权益、防控风险等方面拿出具体举措。

  关爱司乘人员,把好心理“方向盘”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涉及环节多、链条长。《条例》涵盖了公共交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乘客、其他公共交通参与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相关主体,突出预防的重要性。如近年来,公交驾驶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条例》从重要岗位人员安全背景审查和身心状况监测、相关预案制定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总经理曹玉莉表示,他们每年都组织驾驶员健康体检,搭建“心理导师”团队,引导广大职工构建良好心态。南京地铁集团针对司乘、行车调度等重要岗位人员建立岗前与岗中定期专业心理测评与疏导机制,今年已经完成对全体在册人员涉及精神障碍、抑郁、大额经济纠纷等潜在风险因素摸排。南京中北的士公司总经理蒋秋龙表示,将以《条例》为硬杠杠,要求各部门切实掌握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身体、心理状态和思想状况:“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开展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发现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群体中存在身体、心理状况不适合从事重要岗位工作或者行为异常的,将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暂停工作。” 

  维护乘客合法权益,向不文明乘车“亮剑”

  《条例》从各环节、全方位维护好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比如,加强对乘客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依法予以保密,为乘客个人信息安全撑起“保护伞”;对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场站内实施性骚扰、猥亵、盗窃或者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划出法律红线。《条例》还明确要求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家有关安检互认、减少重复安检的规定。

  同时,也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的抢控方向盘、辱骂公交车驾驶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和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座”等不文明行为“亮剑”,明确予以禁止。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尚建荣:“根据《条例》实施情况及时制定执法指引和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参与主体,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

  人防技防持续夯实 极端风险提前防控

  《条例》要求,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在交通工具、治安防范重要部位按照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等装置。省公安厅表示,将依法督促公共交通经营企业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四位一体”建设,动态排查整改各类治安风险隐患。

  “逢包必检、逢液必查”,在南京,不少人都很熟悉这一地铁安检提示音了。南京地铁集团副总经理张建平介绍,目前南京地铁全线网常设安检点369个,今年至今累计安检过包检查0.94亿件,共计查出违禁品7024件,有效保障了地铁运营的安全稳定。今年将持续推进智能安检技术应用:“完成全线安检机图像智能识别报警系统改造,同时在部分站点试点应用易燃易爆危险液体自动识别技术,统计识别率超99%,2022年该技术将扩大应用至全省重点车站。”

  南京公交集团表示,将在运营车辆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门、一键报警装置等,同时,坚持杜绝“带病”出车,确实做到遇有紧急情况时车能停得下、门能打得开、玻璃敲得碎,乘客能及时疏散。网约车平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总监何群表示,将切实加强车机和运营安全设施等硬件建设:“利用主机厂优势前置安装安防设别,加大投入、统筹规划,解决法规要求与企业投入矛盾。”

  ( 来源:新闻广播部 丁凤云  摄影:曹伟   编辑:陈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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