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它填补了江苏公共交通治安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今天走访发现,南京的公交、出租车等行业,在全面准确领会《条例》内容及精神的同时,也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共有6章50条内容,涉及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多方面。《条例》明确:公共交通经营者要落实安全防范义务,在交通工具、治安防范重要部位按照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等装置;强化驾驶人员等安全背景审查和健康状况监测。
记者今天走访南京公交3路车队发现,每一辆公交车的车头、车门侧面、车厢的前中后部,一共是配备了9处摄像头。驾驶室已经配备了安全门,在驾驶员的左侧有一个红色的按钮。
南京公交集团3路驾驶员告诉记者:“这个红色按钮是一键报警装置。出现特殊情况,按下这个按钮就直接报警。民警就会知道我车辆的方位,然后他们就会出警。有了这个我们开车也比较安心!”
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汽车十一队队长王军介绍:“我们随车配备了一些乘务支队人员,对每个上车的乘客进行是否携带危化品的检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是否戴好和测温检查的督促。我们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以及定期的体检,我们在平常工作中及时了解驾驶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成员等一些状况,使驾驶员能够愉悦地从事安全行车工作。”
而不少出租车公司也表示,将进一步承担好经营者责任。在加强驾驶员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同时,建立治安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机制。
南京中北的士公司管理人员陈红表示:“每台车都有车辆GPS全套设备。对于车辆的定位以及车内的状况会进行实时地监督、检查;对于驾驶员在行车中的安全状况以及乘客的安全状况时刻保持关注。”
《条例》还从各环节、全方位维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比如,要求公共交通经营者加强对乘客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从业人员发现公共交通工具和场站内发生性骚扰、猥亵、盗窃或者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针对乘客抢控方向盘、辱骂公交驾驶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和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座"等不文明行为,《条例》也明确予以禁止。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编辑/国正)